发展小额贷款公司需要更多制度保障
发布时间:09-03 12:41 | 官网
小额贷款公司的浙江试点被炒得沸沸扬扬。据相关部门透露,首批的小额贷款公司最早将在今年9月开业。据估算,试点期间,全省将获批111家小额贷款公司,可能实现民资的“阳光化”。
有分析人士认为,小额贷款试点为民间资本的出处探寻了一条出路,能解现下企业急需资金的燃眉之急;而的企业不仅能获取好的收益,更重要的是为今后“村镇银行”的转身预定了一个“准生证”。有企业说,这是利益驱动使然。
在这样的热闹背后,到底是一片光明还是会前路崎岖?为此,《市场导报》记者专访了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浙江金融学会会长金雪军教授。企业热衷的是牌照之争?
《市场导报》:小额试点贷款的公司虽然门槛较高,但依然被炒得火热。你能不能跟我们说说这其中到底蕴藏了多大的机会?
金雪军:我觉得最大的卖点还是村镇银行的预期。在我们国家,金融业是优质行业,但是进入的门槛很高,小额贷款的试点无疑是进入金融服务业的最佳跳板。浙江省政府就曾明确提出,将会推荐信誉好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一旦发展成为村镇银行,其不局限于“只贷不存”,而是“可贷可存”,这样的业务收益是诱人的。所以,企业热衷是因为“牌照”之争,我比较认同。
再者,对一些企业来说,发展金融方面的业务,对他们完善整个产业链和市场平台也是大有助益的,可以通过对相关企业的提供金融服务,完成产业链更好的融合。
还有一部分企业,我们要看到他们本身的现金流管理做得非常优秀,与其将资金闲置,还不如把它们放置在阳光下,获取可观的利润。
投资有风险
《市场导报》:不少的上市公司也其中。对他们来说这也是一项不错的投资?
金雪军:小额贷款公司的吸引点还有就是它将高额利率贷款合法化,虽然相对于民间借贷的利率,四倍于银行贷款利率并不算高,但是很关键的一点,这是受国家允许和保护的。上市公司希望借由资本平台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特别想要强调三点:一是,上市公司要有法律意识,在动用资金的时候一定要经由股东大会通过;二是,从事金融业涉及国家界定的要求,是要注意的;三是,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在试点阶段的尤其如此,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接受程度等仍有待市场的检验,投资的企业一定要有风险控制的概念,这肯定不是一笔一劳永逸的投资。
《市场导报》:其实我们还很担心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问题,因为在现在的局势下,缺钱的企业多过钱等着花的企业。
金雪军:小额贷款公司根据相关的指导意见,其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和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也就是可以用于放贷的资金在资本金的150%左右。而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其对外融资的惟一途经只能是银行,并且最多只能是注资的50%。
所以小额贷款公司的注资的实际资金来源,如果是企业闲置的资金可以相对无忧。一些现金流比较充足的企业,除了可以在金融领域上进行多元化尝试之外,也可以通过金融手段降低实体经济波动带来的风险。但如果资金来源是公司本身的流动资金或民间集资的,那所付出的成本更大,更难长期持有。
我们不妨看一下,从商业银行融入资金的成本并不低。我看到过山西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的案例,他们从银行融入资金利率是基准利率上浮30%,最终利率超过9%,如果最后的放贷利息在16%~18%,可以基本盈利,但此时空间已不大。如果一旦中间的环节在发生某些变故,亏本也是可能的。这些经验之谈,我们不能不参照学习。
《市场导报》: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理事长茅于轼曾有过一个计算,小额贷款能否盈利,其中很关键的一点是有没有低成本的资金,他认为一般成本资金年息低于6%比较合适。
金雪军:对。企业对资金来源的成本控制一定要形成意识。而同时,小额贷款公司风险也很大,它对企业资信调查等成本较高,如果贷款不良率高,资本金得不到充足的话,很容易出现问题,对发起人自身资源、管理、风险控制能力都有很高要求。
《市场导报》:其实小额贷款公司的消息一传出,市场还希望这是规范和收编浙江民间资本的一个好的渠道。你觉得实际实现的程度多大?
金雪军:小额贷款公司是金融创新方面的一个好的实践,它是一种路径的探索,将来发展到成熟阶段,它可能帮助一些金融问题的解决,但是一开始就赋予了这么高的预期,一方面是公众的看好,但另一方面,我认为改革还是要一步步进行的。
需要配套法规规范市场
《市场导报》:我们按照111张牌照计算,在试点期间,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的上限为2亿元,欠发达县域为1亿元。就此可以估算,首批资金应在200亿元左右。这对于庞大的浙江民间资本来说不过是冰山一角。你觉得问题出在哪里?
金雪军:事实上,我们不能把收编所有民间流动性资金的任务都压在小额贷款公司上,它的规模也不足以收编这么庞大的资金。
200亿元的资金可能未及温州民间每年新增规模的一半。根据温州金融办的数据,2007年温州流动性资本超过3000亿元,每年约以14%的速度递增。按照温州这个基数计算,浙江省几个主要城市的流动性资本肯定超过1万亿元。即便将来试点范围有望扩大,目前这个框架也不可能吸纳所有民间资金。
而贷款利率的差距较远对民间资本也难有吸引力。且目前的办法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内外部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两家以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这也对运营灵活的民间金融构成了束缚。同时,小额贷款公司受到的监管比较严格。根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若有非法集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吊销营业执照,追究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于更在意执照的企业而言,显然不会冒这个险。
从这些方面来看,放行小额贷款公司无关民间金融的合法化,只是渐进扩大了正规金融的规模,让一部分的民间投机性资金进入可以监管的渠道,以弥补国有商业银行网点收缩后,基层信贷投放的空白。显然,这些小额贷款公司并不能取代民间金融的必要性。可以预见,就像现在民间金融存在广阔的供需空间一样,按照现行收编模式成立小额贷款公司之后,民间金融的市场不会有明显缩小。
况且如果真的吸纳了较多的民间贷款,新的问题也有产生,例如这会造成股权过于分散,而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取决于有一个能够负责任的大股东,这样不便于管理。
为了防止一些不正当行为的出现,让小额贷款公司朝有序的方向发展,有关部门还需要进一步通过法律法规加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