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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2 星期二 13:23

2011社科普及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08-14 16:02 | 官网

 
关于开展浙江省’2011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的通知
浙宣〔2011〕63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宣传部、社科联,各高校社科联,各省级学会、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
  为进一步推动社科普及工作的深入开展,省委宣传部和省社科联决定2011年继续举办浙江省社会科学普及周(简称“社科普及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的发展任务,坚持“三贴近”原则,面向广大干部群众,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力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进一步加大人文社科知识的普及力度,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实现“富民强省、社会和谐”,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
  二、主题、名称与时间
    主题:修身明德  共建精神家园
  名称:浙江省’2011社会科学普及周
  时间:2011年10月—11月
  三、组织实施
  本届社科普及周由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联合主办,省、市、县三级共同参与、各负其责,采取同一时段错时联动的方式进行。
为加强对社科普及周的组织领导,成立浙江省’2011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组委会,统筹协调全省社科普及周活动。各市、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活动经费。县级层面要注重活动的自主运作,进一步推动活动重心向基层延伸。各主办、承办方要充分动员高校、省级学会、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参与,努力扩大参与面,确保社科普及周活动有效开展。要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普活动,凸显社科普及在弘扬社会公德、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活动要求
    1、围绕主题,精心筹划。各主办、承办单位要紧紧围绕本届社科普及活动周活动主题,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思想道德水平。要精心策划活动项目,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各项活动落实,推出一批深受群众欢迎的社科普及项目,在全省形成三级联动、规模浩大的活动态势,营造浓郁的社会氛围。
   2、创新载体、突出特色。各主办、承办单位要积极整合科普资源,将当地文化特色融入科普活动中,不断创新活动的内容、形式、方法、载体,着力提升活动的质量、层次和品位,努力打造社科普及精品项目。在社科普及周期间,要重点组织社科专家下到农村基层,主动支持、参与农村“种文化”活动;下到街道社区,为社区居民答疑解惑,普及宣传社科知识。
  3、多方协作,加强宣传。各主办、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社科普及活动的宣传报道,广泛动员各级新闻媒体参与到活动中来,进一步扩大社科普及周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各级主要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和特点,加大对社科普及周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使社科普及活动成为城乡公众关注的热点。
  4、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本届社科普及周结束后,各活动组织方要认真总结经验,将活动总结和宣传情况(附照片)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30日前报省组委会。省组委会将综合评选本届社科普及周优秀组织奖和先进个人。
  请各市将本级及所属县(市、区)社科普及周活动方案于8月15日前、活动项目表于9月10日前,汇总后统一报省社科联科普处(杭州市环城西路省行政中心4号楼省计算机研究所A510室,邮编:310025)。在杭省级学会,高校、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及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参加省级科普周活动,请于9月15日前将社科普及周项目申报表报省社科联科普处;外地省级学会、高校、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和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请将活动项目报于当地社科联。上报的方案和项目需明确活动负责人、联系人。
  
 
附1:浙江省’2011社会科学普及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人员名单
  附2:浙江省’2011社会科学普及周省级活动参与项目申报表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1年 7 月26日
 

附件1:
浙江省’2011社会科学普及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人员名单
 
  一、组委会
        任:
  茅临生  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常务副主任
  胡  坚  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  荣  省社科联党组书记、副主席
  蒋承勇  省社科联主席
  副    任:
    林吕建  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罗卫东  浙江大学副校长
    马力宏  省委党校副校长
    何一峰  省社科联副主席
    邵  清  省社科联副主席
          员:
  魏皓奔  杭州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辛  薇  杭州市社科联主席
  李正平  宁波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志明  宁波市社科联主席
    王祖共  温州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社科联主席
    沈宝山  湖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社科联主席
    马雪腾  嘉兴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社科联主席
    俞国娟  绍兴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  岩  绍兴市社科联主席
  夏  刚  金华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社科联党组书记
  吴远龙  金华市社科联主席
  刘石平  衢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社科联主席
    杜自力  舟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洁明  舟山市社科联主席
    张贤连  台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社科联党组书记
  金先龙  台州市社科联主席
  任韩高  丽水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社科联主席
  周鹤鸣  省社科联秘书长
  陈先春  省委宣传部理论处处长
  二、办公室
  主      任:
  邵  清 (兼)
  副    任:
    王晓红  省社科联办公室调研员
    郁兴超  省社科联科普处副处长
    周必彧  省社科联科普处副处长
  办公室下设:项目与策划组(郁兴超同志牵头负责)、会务组(周必彧同志牵头负责)、市县社科联组(王晓红同志牵头负责)。
  
 
 
附件2:
    浙江省’2011社会科学普及周省级活动参与项目申报表
参与单位名称
 
参与活动类别
(广场咨询、社科下基层、
其他主题活动)
 
题目(或主题)
(广场咨询注明展位数)
 
主要内容及
活动的时间、地点
 
参与专家
 
活动责任人
(姓名、职务、电话)
 
活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姓名、电话、地址、邮编)
 
  注:  1.各单位要围绕本届社科普及周活动主题认真研究,抓紧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2.各单位可视自身实际,申报参与多个活动项目(申报表可复印),一项活动填报一份申报表格。
        3.请各单位将申报表加盖单位印章后寄送至省社科联科普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