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关于申报2023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的通知-浙社科联发〔2022〕22号
发布时间:05-17 13:40 | 官网
各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高校科研单位,市、县(市、区)社科联:
为进一步提高省社科联系统省级社会组织(省级学会、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学术理论研究水平,充分发挥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在促进社会组织发展、推动学术成果转化、培养学术人才的作用,今年开始,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在申报对象和方式上进行优化调整。现将2022年度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研究课题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基础研究要围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充分凸显基础研究的公共性、整体性、基础性和原创性。应用研究要围绕我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战略目标,聚焦我省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以及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重点与难点问题,开展具有深厚现实基础和实践价值的实证研究。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渠道。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的主要申报渠道为省级社会组织。省级社会组织会员申报的课题由相关省级社会组织推荐申报;非省级社会组织会员,可通过所在的高校(含党校系统)科研院所等单位推荐申报;市、县(市、区)申报的课题通过市、县(市、区)社科联申报。
2.申报资格。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社科联研究课题。课题组成员已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的课题,不能以相同的内容重复申报。凡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未完成者,不能申报2022年度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批的课题予以撤项处理,并取消其个人3年申报资格。
3.申报时间。课题申报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课题完成时间原则上为2年,从立项批准之日起到递交结项审批材料为止,到期不能完成即做撤项处理。
4.课题立项及资助。今年将加大省级社会组织申报课题的立项比例。达到课题立项标准且自愿筹集经费的,可作为立项不资助课题。立项课题由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进行管理。成果形式为论文、著作或调研报告。
5.申报方式。登录浙江社科网(http://www.zjskw.gov.cn/),从页面右侧功能区中的“研究课题申报管理系统”入口进入,入口左侧通知公告处,申报者查阅《研究课题申报系统操作手册(申报人使用)》,按操作手册指导填写项目申报表。研究课题活页可在系统里下载,以PDF格式在附件区上传,上传文件中不得泄漏个人及单位等有碍匿名评审的相关信息。各推荐单位初审负责人请在公告处查阅《研究课题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手册(初审人使用)》,并按要求完成好初审工作。
省社科联社团处通讯地址:杭州市密渡桥路51-1号省行政中心2号院622室(邮编:310003);
联系人及电话:
况落华 0571-81050873;
省国际金融学会秘书处(0571-56881068);
E-mail:zjsslxhc@vip.163.com;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王佳林(0571-87295036)。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2年4月23日
来源:省社科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