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
发布时间:10-27 07:03 | 官网
• 银监会发布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
知,要求商业银行努力实现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
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并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下小型微型
企业的信贷支持。而获准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的商业银行,该债项所
对应的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在计算“小型微型企
业调整后存贷比”时,可在分子项中予以扣除,并以书面形式报送监管部门。此外,
银监会还明确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风险权重的计算原则。
知,要求商业银行努力实现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
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并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下小型微型
企业的信贷支持。而获准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的商业银行,该债项所
对应的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在计算“小型微型企
业调整后存贷比”时,可在分子项中予以扣除,并以书面形式报送监管部门。此外,
银监会还明确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风险权重的计算原则。